- 索 引 號:QZ06101-0240-2025-00171
- 備注/文號:晉政規〔2025〕7號
- 發布機構:晉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1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單位:
《晉江市促進金融業和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已經十四屆市委常委會第150次(擴大)會議和市政府第68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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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江市促進金融業和資本市場高質量
發展若干措施
一、促進金融業加快發展
?。ㄒ唬C構設立培育獎勵。新設法人金融機構、準金融機構按實收資本的1%獎勵,最高500萬元,注冊資本超5億元的采取“一企一議”辦法獎勵;新設市級支行(支公司、營業部)獎勵30萬元;分支機構升格為區域性分行(分公司)獎勵5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晉江金融監管支局)
(二)日均融資擔保余額獎勵。年度中小微企業日均融資擔保余額超1億元以上的融資性擔保公司,按其年日均融資擔保余額5‰給予風險補償,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ㄈ┓龀职l展融資擔保獎勵。對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且綜合擔保費率在2%以下的融資擔保公司,按相對于2%的擔保費率標準的差額部分給予50%的業務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ㄋ模┙鹑趯I人才獎勵:對當年度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特許金融分析師、特許財富管理師、注冊國際投資分析師、國際金融理財師、金融風險管理師)的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引導申報晉江市現代產業體系人才認定。(責任單位:市財政局、晉江金融監管支局)
?。ㄎ澹┲С种攸c產業鏈培育壯大。重點支持現代紡織服裝、集成電路等支柱產業重點產業鏈和新材料、新能源等新興產業鏈,以及食品、建材等傳統特色產業鏈,加大制造業貸款尤其是中長期貸款投放規模,建立產業鏈中小企業“白名單”,建立“政府—企業—銀行”機制,鼓勵銀行機構向產業鏈首貸戶發放優惠利率貸款,引導銀行機構立足產業鏈特點,“一鏈一策”創新多元化金融產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工信局、晉江金融監管支局)
?。┩晟菩庞镁戎鷻C制。對保持正常生產經營、貸款到期后仍有融資需求,又存在臨時性資金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積極給予續貸支持,且對依法合規、持續經營、信用良好、無欠息逃廢債等不良行為的企業,不因續貸單獨下調風險分類。面向因出現非主觀惡意失信導致影響銀行授信,但經營狀況良好且有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的經營主體,鼓勵銀行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擔保方式,提供信用救助。(責任單位:市財政局、晉江金融監管支局)
二、支持企業資本運作發展壯大
(一)支持企業股份制改造及股權激勵。上市后備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的,補貼50萬元;掛牌后備企業完成股份制改制的,補貼20萬元;上市掛牌企業或后備企業開展股權激勵的,補貼2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ǘ┲С制髽I資本市場融資擴大再生產。上市掛牌企業或后備企業通過資本市場首發、增發、配股等融資金額5000萬元(含)以上,且資金用于在我市擴大再生產的,按融資金額的5‰(首發按1%)給予獎勵,當年度獎勵總額最高不超30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三)支持企業開展并購重組。支持資金鏈、產業鏈、創新鏈融合,鼓勵上市掛牌企業或后備企業通過并購控股產業鏈上下游、戰略性新興產業國內企業發展壯大,且被并購企業落地本市的,并購金額5000萬元(含)以上,按照實際交易金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10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四)支持企業規范化提升。對企業存在法律、法規、規章等沒有明確規定的問題,本著尊重歷史、解決問題和有利發展的原則,由相關職能部門提出意見,采取“一事一議”和“一企一策”的辦法,必要時可提請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商。(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三、推進基金業高質量發展
?。ㄒ唬┪黝惢饋頃x集聚發展。對公募、私募股權或證券基金管理機構來晉集聚發展的,分別給予300萬元、80萬元、30萬元獎勵;對股權基金按照當年度實際募集到我市資金規模的5‰給予基金管理團隊獎勵,最高不超500萬元;對基金集聚區內原有優質基金機構再次新設基金的,按照當年度實際募集到我市資金規模的8‰給予基金管理團隊獎勵,最高不超50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ǘ┮龑髽I創投機構回歸集聚。鼓勵產業龍頭企業或上市企業設立企業創投機構(CVC),服務我市“4341”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在CVC招引基金管理人才上給予對接服務支持,給予50萬元用于補貼管理團隊,助推組建專業團隊;對完成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的CVC管理機構,給予80萬元獎勵;支持政府產業母基金或引導基金與優質企業創投機構共同參與出資在晉設立產業基金。(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三)支持基金集聚區做大做強。對基金集聚區運營機構,當年度產生的租金物業費給予全額補助,最高不超50萬元;集聚區每新增基金管理機構1家,給予10萬元獎勵;集聚區內基金按當年度實際募集到我市資金規模的0.5‰給予運營獎勵,最高不超200萬元。另有協議約定的基金集聚區不疊加獎勵。(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四)鼓勵僑資積極參與雙Q試點。探索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內投資企業(QDLP)試點,鼓勵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引導僑資和境外資本回歸,基金集聚區運營機構給予一站式保障服務。對來晉落地的雙Q基金,按照當年度實際募集到我市資金規模的5‰給予基金管理團隊獎勵,同時對其托管在我市金融機構產生托管費的50%給予補助,合計最高不超50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五)發展大膽資本、耐心資本。加大對產業基金“募、投、管、退”全周期扶持力度,鼓勵國有企業通過備案、收購等方式取得基金管理機構牌照;支持產業基金做大膽資本、耐心資本,著力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提高基金投資風險容忍度,按照天使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最高分別為80%和40%的投資損失允許率,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良好投資氛圍;鼓勵設立并購基金、私募股權二級市場投資基金(S基金),支持通過被投企業投資份額轉讓、協議買賣、并購重組、實物分配股票等方式退出。(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本措施由晉江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實施管理相關規定以配套出臺的操作程序為準。政策條款與上級或本級類似政策重疊的,企業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申請享受。各條款責任單位,若因機構改革出現調整的,由承接其相關職能的單位為新的責任單位。
本措施自2025年6月21日起正式施行,至2026年12月31日止。2025年1月1日至正式施行之日符合條件的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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