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6111-0101-2025-00018
- 備注/文號:晉建綜〔2025〕144號
- 發布機構:晉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8
晉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2025年
下半年全市建設工程檢測機構及預拌
混凝土企業專項檢查的通知
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檢測機構、預拌混凝土企業: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樁檢測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標準》(閩建建〔2023〕1號)、《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福建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辦法》(2023版)、《2025年度晉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晉建綜〔2025〕49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進一步加強對全市檢測機構和預拌混凝土企業的監督管理,保障工程質量安全,經研究,決定開展2025年下半年全市建設工程檢測機構及預拌混凝土企業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成立以施榮進局長為組長,楊輝總工程師為副組長,相關科室人員和檢測機構專家組成的檢查組。
二、檢查時間
即日起至12月底。
三、檢查范圍
在我市從事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檢測機構、取得資質的預拌混凝土企業、在建各項目。
四、檢查方式
采取實地查看、查閱資料、現場檢查等方式進行,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發出《責令改正通知單》。
五、檢查內容
(一)檢測機構
1.資質、人員及儀器設備情況。重點檢查技術人員配備及上崗情況,特別是否存在量能不匹配,儀器設備是否正確配置及相應檢定/校準情況,標識是否符合要求等情況。
2.樣品管理、檢測報告、檢測數據的真實性及檢測信息系統使用情況。重點檢查檢測合同簽訂及報備情況、檢測報告上傳及不合格報告上報情況、基樁和主體結構檢測告知等情況,檢測試驗視頻監控安裝、使用等情況,見證送檢情況及樣品受理、流轉和留樣等情況。
3.以基樁和主體結構檢測為重點的施工現場實體檢測。通過視頻監控追溯檢查檢測行為是否符合要求,基樁和主體結構檢測原則上要抽查現場檢測痕跡(有條件的視情況開展檢測監督復核)。
4.未在我市設立辦事處的檢測機構。我局將視情況隨機對在我市轄區內檢測的工程項目進行抽查。
(二)預拌混凝土企業
1.實驗室管理。重點抽查試驗技術人員、試驗室環境、儀器設備、檢(試)驗、原始記錄、試驗報告等是否符合要求。現場隨機抽取檢測項目,考核檢測能力。
2.原材料質量管理。重點抽查原材料管理制度、原材料臺賬、進場檢驗等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按照《福建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辦法》(2023版)對原材料進行抽檢。
3.生產質量管理。重點檢查混凝土設計配合比、生產配合比、出廠檢驗、試件留置、投料數據和生產告知情況等是否符合要求,有條件的話將延伸至項目上抽查交貨檢驗試塊。
(三)其他方面
1.交貨檢驗落實情況。按照《福建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辦法》(2023版)第二十條,重點抽查交貨檢驗記錄表、試塊強度報告、舉牌拍照照片信息、交貨單等。
2.混凝土試塊真實性情況。根據生產信息,重點抽查各類試塊的制作、送檢、檢測等是否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同時按照《關于規范在建工程檢測樣品制作的通知》(晉建綜〔2025〕55號)文件要求檢查樣品制作及標養室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預拌混凝土企業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落實工程質量主體責任,堅守職業道德,切實履約盡責,共同維護行業健康發展,確保工程質量受控。
(二)落實自查自糾。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預拌混凝土企業要以此次專項檢查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不斷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嚴格按有關文件、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開展工作,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并將查糾情況形成書面材料,歸入管理檔案備查。
(三)嚴格執法檢查。在檢查中發現存在非建設單位委托檢測、未明確檢測費用列支、未落實交貨檢驗、施工現場制樣和養護條件不滿足要求、企業質量保證體系不健全、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的情形,我局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采取記分、監督復核、約談和行政處罰等措施予以處理。
晉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8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晉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8月2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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