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中心、市直幼兒園:
為做好2025年春季幼兒園收費公示,現將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1.為規范幼兒園收費,我市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為每學年一定,學期中不得再調整保育教育費的收費標準(發改部門調整保教費及幼兒園確認為各級示范園除外)。普惠性幼兒園認定為一學年度認定一次,春季不得隨意更改。各幼兒園在收取保育教育費時如要取整數,可舍零頭不能進位收取。
2.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相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民辦、集體辦幼兒園的財務行為,防范資金風險,切實保障各方合法權益,引導規范發展,各民辦、集體辦園家長所繳有關費用須繳入經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幼兒園銀行賬戶。
3.代辦費可根據當學期代辦項目作適當調整,但不得超出《福建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規定的代辦項目。各類收費標準一經確認公示后實際向家長收費時不得隨意調整。
4.各幼兒園須嚴格執行《福建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不得跨學期或跨學年預收學費(保教費),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收取學費(保教費)”。如果接到相關收費投訴問題,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對造成較大不良影響的幼兒園將取消其享受的各種補助資格。
5.各幼兒園如需調整代辦費用,可報教育中心匯總。另,根據計財工作要求,請各鎮街民辦、集體辦幼兒園填報《晉江市民辦、集體辦幼兒園收費資金賬戶信息表》(信息須與公示表的對公賬戶信息一致)。請各教育中心于2025年1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將各鎮街匯總情況(市直幼兒園報送教育中心一并發送)及民辦、集體辦幼兒園收費資金賬戶信息表電子文檔發送至初幼教科郵箱:cjk85660280@163.com。
附件:1.晉江市2025年春季幼兒園收費公示情況匯總表
2.晉江市幼兒園收費標準公示表
3.晉江市民辦、集體辦學校收費資金賬戶信息表
晉江市教育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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