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2024年6月保障房申請家庭復核信息(高桐湧、洪秀要、陳炳秋等21戶) | ||||||||
序號 | 申請人 | 家庭人口 | 家庭成員 | 與申請人關系 | 街道初審意見 | 街道公示時間 | 房產復審 | 民政部門匯總 |
1 | 高桐湧 | 2 | 高桐湧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16至2024-04-22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無;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陳秀麗已達到領取養老金退休年齡,每月領取養老金225.5元,年收入2706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陳秀麗 | 母親 | |||||||
2 | 洪秀要 | 2 | 洪秀要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16至2024-04-22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無;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洪秀要已達到領取養老金退休年齡,每月領取養老金214.38元,年收入2572.56元;申請人配偶王清昶已達到領取養老金退休年齡,每月領取養老金210.44元,年收入2525.28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王清昶 | 配偶 | |||||||
3 | 陳炳秋 | 3 | 陳炳秋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17至2024-04-23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無;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該戶申請家庭中的陳炳秋、陳清紅、曾華芬是我市2024年5月城鄉低保對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曾華芬 | 配偶 | |||||||
陳清紅 | 女兒 | |||||||
4 | 洪麗珠 | 4 | 洪麗珠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19至2024-04-25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兒子洪培福有一輛豐田牌非營運小型轎車,車牌號為閩CH8A50,排量1496,初始登記日期:2017-07-27;申請人兒子洪培林有一輛新世紀牌非營運,車牌號為閩C1QU10;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婆婆莊秀英已達到領取養老金退休年齡,每月領取養老金207元,年收入2484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莊秀英 | 婆婆 | |||||||
洪培福 | 兒子 | |||||||
洪培林 | 兒子 | |||||||
5 | 賴碧容 | 1 | 賴碧容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22至2024-04-26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賴碧容有一輛五羊-本田牌非營運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871RK;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賴碧容在百勝餐飲(福州)有限公司晉江愛樂必勝客餐廳繳納社保,理論對應工資45000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6 | 紀仁煌 | 2 | 紀仁煌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22至2024-04-26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無;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紀振國 | 兒子 | |||||||
7 | 王碧園 | 2 | 王碧園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22至2024-04-26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無;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王碧園已達到領取養老金退休年齡,每月領取養老金221.62元,年收入2659.44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紀仁發 | 配偶 | |||||||
8 | 顏秀鉛 | 1 | 顏秀鉛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22至2024-04-26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顏秀鉛有一輛建設-雅馬哈牌非營運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55VE3;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顏秀鉛已達到領取養老金退休年齡,每月領取養老金222.48元,年收入2669.76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9 | 蔡滿意 | 4 | 蔡滿意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23至2024-04-28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無;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該戶申請家庭中的蔡巧萍、蔡少恩是我市2024年5月城鄉低保對象,每月救助金1490元;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母親王燕玲已達到領取養老金退休年齡,每月領取養老金208.89元,年收入2506.68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蔡巧萍 | 配偶 | |||||||
蔡少恩 | 兒子 | |||||||
王燕玲 | 母親 | |||||||
10 | 蔣結束 | 3 | 蔣結束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23至2024-04-28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蔣結束有一輛南益牌非營運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388ZV;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該戶申請家庭中的陳迎輝是我市2024年5月份城鄉低保對象,每月救助金900元;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女兒蔣靜雯在泉州鯤鵬服飾有限公司繳納社保,理論對應工資39600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陳迎輝 | 配偶 | |||||||
蔣靜雯 | 女兒 | |||||||
11 | 王向群 | 2 | 王向群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23至2024-04-28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無;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該戶申請家庭中的王向群是我市2024年5月城鄉低保對象,每月救助金900元;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母親陳雪雪已達到領取養老金退休年齡,每月領取養老金222.44元,年收入2669.28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陳雪雪 | 母親 | |||||||
12 | 童翠翠 | 3 | 童翠翠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23至2024-04-28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童翠翠有一輛愛瑪牌非營運輕便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C1036;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該戶申請家庭中的童翠翠、吳貴豪、吳夢綺是我市2024年5月城鄉低保對象,每月救助金1500元;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吳貴豪 | 兒子 | |||||||
吳夢綺 | 女兒 | |||||||
13 | 許志山 | 2 | 許志山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23至2024-04-28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無;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女兒許曉琳在晉江市尚億建材實業有限公司繳納社保,理論對應工資39600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許曉琳 | 兒子 | |||||||
14 | 林延諒 | 2 | 林延諒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23至2024-04-28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無;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申請人母親王秀瓊在晉江市青陽沿塘頭26號有工商登記單位一家,單位名稱為晉江市青陽瓊阿煙雜店,單位性質為小微企業,注冊資金:0.5萬元,目前該公司狀態;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母親王秀瓊已達到領取養老金退休年齡,每月領取養老金220.89元,年收入2650.68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王秀瓊 | 母親 | |||||||
15 | 顏蝶治 | 2 | 顏蝶治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23至2024-04-28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配偶王以謝有一輛梅賽德斯-奔馳牌非營運小型轎車,車牌號為閩C09C5V,排量1796,初始登記日期:2011-06-27;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顏蝶治已達到領取養老金退休年齡,每月領取養老金227.77元,年收入2733.24元;申請人配偶王以謝已達到領取養老金退休年齡,每月領取養老金173.26元,年收入2079.12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王以謝 | 配偶 | |||||||
16 | 賴玉華 | 1 | 賴玉華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24至2024-04-29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賴玉華有一輛五羊-本田牌非營運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270RF;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賴玉華在晉江市愛豆傳媒科技有限公司繳納社保,理論對應工資39600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17 | 莊志呈 | 3 | 莊志呈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25至2024-04-30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無;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該戶申請家庭中的莊志呈、張妹華、莊銘旭是我市2024年5月城鄉低保對象,每月救助金2700元;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張妹華 | 配偶 | |||||||
莊銘旭 | 兒子 | |||||||
18 | 吳瓊華 | 3 | 吳瓊華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25至2024-04-30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無;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申請人兒子蔡金托在外企德科人力資源服務(福建)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繳納公積金,月工資額:4950元,年收入:59400元;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吳瓊華已達到領取養老金退休年齡,每月領取養老金222.46元,年收入2669.52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蔡金托 | 兒子 | |||||||
蔡藝瓏 | 孫女 | |||||||
19 | 何月珍 | 2 | 何月珍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26至2024-05-06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無;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桂佳潔 | 女兒 | |||||||
20 | 吳晉東 | 4 | 吳晉東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26至2024-05-06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無;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配偶謝純良在福建省晉江市池店鎮金興鞋業有限公司繳納社保,理論對應工資39600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謝純良 | 配偶 | |||||||
吳宛峪 | 女兒 | |||||||
吳帔璠 | 女兒 | |||||||
21 | 紀聯佳 | 1 | 紀聯佳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16至2024-04-22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無;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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