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衛中醫函〔2023〕805號
各設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文化和旅游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福建中醫藥大學各附屬醫院,省中醫藥科學院:
為貫徹《福建省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福建省“十四五”中醫藥健康發展規劃》等文件精神,建設一批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省衛健委、省文旅廳于2022年確定了第二批16家省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單位(見附件1,以下簡稱“基地建設單位”)。經研究,決定開展相關評估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時間
2023年5月-6月。
二、評估范圍
第二批(2022年)省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單位全部參與評估。
三、工作安排
(一)基地自評(2023年5月10日-25日)
1.各基地建設單位對照《福建省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基本標準(2017版)》(附件2),從內涵建設、場地設施、開放接待、經費投入、工作隊伍、宣傳教育活動等方面進行全面自評,填寫《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自評表》(附件3);
2.各基地建設單位精選報送1個中醫藥文化活動案例,活動形式不限,文字材料不超過1500字,可附圖片、視頻等材料。
(二)市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審核(2023年5月26日-30日)
各市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對本地區各基地建設單位自評情況進行審核,在自評表上填寫審核意見和建議評估結果,并形成本地區基地建設工作報告,研究分析有益做法、經驗、存在不足等,提出意見建議。
(三)實地評估(2023年6月)
省衛健委、省文旅廳依據各地自評結果,抽調專家開展實地評估。
四、評估結果
根據對各申報單位材料審核情況和實地檢查情況,經評估確認合格的,確定為福建省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并給授予牌。對于不符合條件的,鼓勵其繼續完善、規范,再申請評估。
五、其他事宜
(一)各基地建設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評估認定準備工作。
(二)各設區市衛健委、平潭綜合實驗社會事業局于2023年5月30日前將工作報告、各基地《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自評表》(包括蓋章掃描版)和活動案例以電子版形式報送我辦。
聯系人:李艷
聯系電話:0591-87816295
電子郵箱:fjswstzyc@126.com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3年5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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