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學: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和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精神,支持鼓勵普通高中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根據《2023年泉州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方案》(泉教中〔2023〕2號),經研究決定,繼續在我市開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自主招生分為兩類,一是綜合類,二是單項類。綜合類指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等特長生,單項類指具有體育、藝術發展潛質等特長生。
二、基本條件
(一)具備我市2023屆初三年正式學籍,且文化成績優秀或特長突出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綜合素質評定合格以上(含合格);
(三)按規定參加中招體育考試,報名一級達標學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體育考試成績必須達24分以上(含24分);
(四)報考綜合類自主招生的考生,報名條件由各招生學校自定;
(五)報考藝術、體育單項類的考生,原則上須初中階段參加縣級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藝術、體育類相應比賽并獲獎(獲獎證書截至2023年6月11日)。報考民族體育單項類招生的學生必須是少數民族身份。
三、招生計劃
全市自主招生計劃共計420人,其中綜合類315人,單項類105人。(詳見附件1)
四、招生辦法
(一)綜合類
1.公布方案。各校根據泉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本校招生方案。(詳見附件2)
2.報名預審。考生根據各自主招生校招生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在6月11日至6月13日到意向報考學校現場遞交材料或按照招生校要求通過線上平臺報名,考生通過相關學校的自主招生資格審核后,方具備參加該校自主招生考試資格。
3.公示考試名單。自主招生學校對預審通過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6月22日前將公示后的名單報送晉江市招生辦并上傳至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
4.填報志愿。6月27至7月1日考生登錄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在提前批次進行自主招生志愿填報。未通過招生校預審的考生將無法填報該學校自主招生志愿。
5.組織考試。7月3日—7月6日,各招生校組織考試,考試時間、地點及考試內容詳見各校招生方案。實際參加考試的人數須大于或等于學校自主招生計劃數2倍,該項目的自主招生方可按照原定自主招生計劃數開展。因考生缺考等其他原因導致實際參加考試的人數少于自主招生計劃數2倍的,該項目的自主招生實際計劃數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的二分之一計算(出現小數點的,不四舍五入,去掉小數點后取整數),剩余招生計劃數調入統招批次。
6.確定預錄取名單。各招生學校在考試結束后2天內,公示各考生成績及位次,依考生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自主招生實際計劃數的1:1.2確定預錄取名單并公示。如按1:1.2測算出現報送人數存在小數點情況則向上取整,如出現最后一名并列的情況則同時報送。
(二)單項類
1.公布方案。各校根據泉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本校招生方案。(詳見附件3)
2.報名預審。考生根據各自主招生校招生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在6月11日至6月13日到意向報考學校現場遞交材料,考生通過相關學校的自主招生資格審核后,方具備參加該校自主招生考試資格。
3.公示測試名單。自主招生學校對預審通過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6月22日前將公示后的名單報送晉江市招生辦并上傳至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
4.填報志愿。6月27至7月1日考生登錄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在提前批次進行自主招生志愿填報。未通過招生校預審的考生將無法填報該學校自主招生志愿。
5.專業測試。7月3日—7月6日,市招生辦統一組織專業測試,測試時間、地點、流程及測試內容由市招生辦制定(詳見附件3)。測試前一天,市教育局體衛藝科聯合中教科從評委專家庫中隨機抽取7人擔任評委。實際參加測試的人數須大于或等于學校自主招生計劃數2倍,該項目的自主招生方可按照原定自主招生計劃數開展。因考生缺考等其他原因導致實際參加測試的人數少于自主招生計劃數2倍的,該項目的自主招生實際計劃數按實際參加測試人數的二分之一計算(出現小數點的,不四舍五入,去掉小數點后取整數),剩余招生計劃數調入統招批次。
6.公布成績。專業測試結束后2天內,市招生辦公布考生專業成績和所報考學校的考生成績位次并公示5天,公示后報送泉州市教育局。
五、錄取程序
1.綜合類自主招生。待中考成績公布后,綜合類考生在中考投檔分達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和該自主招生學校規定的最低錄取要求的前提下,按考生中考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果出現末位同分時,按中考考生投檔位次依次錄取(說明:當投檔分相同時,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據以下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生投檔位次:①數學成績;②語文成績;③物理化學卷面成績總和;④英語成績),錄滿為止。
2.單項類自主招生。待中考成績公布后,藝術、體育類特長生在投檔分達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和該自主招生學校規定的最低錄取要求的前提下,按特長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出現末位特長測試成績同分時,按中考考生投檔位次依次錄取(見上述第1點說明),錄滿為止。
六、其他要求
1.晉江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施正琛
副組長:蔡朝陽、張尚府、王曉閩
成員:陳燎原、王詩坦、陳文段、曾國耕、王寬購、王海墘、吳健康、黃祖銘、劉向軍、周江浩、施養勝、吳進安、施華雄、江建閩、陳俊雄、吳揚加、黃寶貴、洪天津、朱民強
2.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關系到廣大初中生和家長的切身利益,全市各中學必須面向師生、家長,特別是2023屆初中畢業班的師生、家長做好宣傳工作。任何學校不得向學生和家長隱瞞自主招生的推薦條件,不得誤導學生的志愿填報,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強迫或阻止考生報考。各自主初中學校要高度重視,把自主招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向廣大師生、家長和社會進行廣泛的宣傳發動,特別要強化自主招生學生招收的過程管理,各招生校要按要求及時向學生及家長公布學生成績、招收辦法、操作流程、監督舉報電話(市教育局咨詢、監督電話:85688012、85681355)等。
3.各自主招生學校務必嚴格遵守自主招生紀律,在自主招生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的,一經發現將嚴肅追責,取消相應學校自主招生資質。自主招生工作中,專業測試等重點工作環節全程錄音、錄像,影音資料留存備查。邀請晉江市紀委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招生行為。
4.自主招生堅持“學生自愿”的原則。各招生校要嚴格落實《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嚴禁提前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招生錄取協議或口頭承諾,預登記、預注冊、預收費等行為;嚴格規范自主招生秩序,不得出現哄搶生源、以高額物質獎勵動員學生報名等現象。各校應建立公開透明的工作制度,確保自主招生工作嚴格規范,公開公平公正。考生報考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招生學校審核后報送市招生辦備案。一旦出現造假,將對老師乃至校長進行問責等紀律處分,并取消該校自主招生資格。
5.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進行,各自主招生校均不得提前錄取。所有參加自主招生考試的學生必須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各公、民辦自主招生學校應嚴格按照經審批確認的自主招生方案規范實施自主招生,不得將自主招生異化為變相提前“掐尖”,要注重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綜合考查學生體質健康和心理素質等情況,嚴禁單純以學業成績作為唯一錄取標準。若被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正式錄取后,學生及其家長還須與學校簽訂《2023年泉州市規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收費雙向承諾書》。
6.考生被自主招生正式錄取確認后,不再參加后續中招批次錄取。學校自主招生計劃數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名額將依序轉為相應學校統招批次計劃數。正式錄取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公布錄取結果為準。
以上規定執行過程中的相關問題由市招生辦負責解釋。
2023年晉江市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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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工作事項 |
時間 |
備注 |
自主招生資格線下材料預審 |
6月11—13日 |
考生到意向報考學校現場遞交材料。學校對考生遞交材料進行審核 |
學校審核考生材料并公示通過的考生名單 |
6月13日—6月22日 |
學校審核考生材料后,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 6月22日前將名單報送市招生辦 |
中考 |
6月24日—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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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志愿填報 |
6月27日—7月1日 |
考生登錄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填報志愿。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在“提前批”的“綜合類”或“單項類”根據實際情況填報,僅能填報一個志愿。 |
綜合類測試及單項類專業測試 |
7月3日—7月6日 |
7月3日:晉江一中、養正中學、季延中學、南僑中學綜合類測試 7月4日:晉江學校(清華附中合作校)綜合類測試 7月4日上午:籃球、田徑單項類專業測試 7月5日上午:足球、排球、民族體育單項類專業測試 |
公示綜合類測試預錄名單、單項類專業測試成績 |
7月7日—7月12日 |
綜合類:各校面向社會公示綜合類成績及按照1:1.2入圍的預錄取名單 單項類:各校面向社會公示所有考生的專業測試成績 (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
上傳綜合類測試預錄名單、單項類專業測試成績 |
7月12日10:00前 |
上傳至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zzxt.qzedu.cn)(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
公布自主招生錄取結果 |
7月19日左右 |
7月19日左右公布普通高中常規志愿批次錄取結果,考生同步查詢自主招生錄取結果 |
(主動公開)
晉江市教育局
晉江市招生辦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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